注册日本公司需要做哪些备案登记工作?

在日本,无论是分支机构还是子公司(日本法人),注册手续完成后就可以向法务局领取公司注册事项证明。
1、日本股份公司的主要登记事项如下:商号、总公司所在地、经营目的、公告方法、发行股份总数、已发行股份种类及数量、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、资本金额、董事、董事长、监事、公司设立日期。
2、日本公司在开设银行账户,向行政机关申报或备案,购买必须注册资产(房地产,有价证券,车辆,安装电话等),与客户签署重要合约等情况下,通常需要提交公司注册事项证明。
3、有时还会要求在提交公司注册事项证明时同时提交公章证明。
4、完成注册日本公司成立的手续后,可以在法务局领取公章证明。在办理公司注册时,要在法务局申请注册公章,并同时注册公章的有权使用者。
5、此外,当日本公司注册事项或公章有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。申请注册事项的变更有规定期限,子公司要在变更后2周内,分支机构要在变更后3周内前往法务局办理。
另外,公司注册手续完成后,需要向行政机关进行必要的申报或备案。
1、税务署
(1)法人设立申报表(子公司形态):公司设立之日起 2 个月以内。
(2)外国普通法人申报表(分支机构形态):成为外国普通法人之日起 2 个月以内。
(3)薪金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表:事务所开设后 1 个月以内。
(4)蓝色申报批准申请表:设立后满 3 个月之日或法人设立后的首个会计年度结束日,两者中较早的日期的前一天为止。
其他税务申报根据法人的情况而不同。
2、都道府县或市镇村的税务担当部门
法人设立申报表:需要向缴纳地方税的都道府县和市镇村分别提交法人设立申报表。文件形式因都道府县或市镇村而异,需通过网站等加以确认。
3、劳动基准监督署
(1)适用业务报告:属于劳动基准法的适用业务时(存在雇员时)提交(不得延误)。
(2)劳动保险:保险关系成立及概算保险费申报表。只要有一名雇员,即适用劳动保险,需进行申报(自录用之日起 10 天以内),并支付保险费(50 天以内)。
(3)有关加班和假期工作的协定:需要雇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外或在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工作场所提交(事先)。
(4)工作守则:平时雇员人数 10 名以上的雇主必须制定工作守则,并备案(不得延误)。
此处“员工”包括董事长等法人代表。
4、公共职业安定所
失业保险适用企业设立备案(含失业保险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),首次录用雇员时提交(录用后 10 天以内)。
5、社会保险事务所
健康保险、养老保险新增适用申报:法人等社会保险适用企业首次录用员工时(录用后 5 天以内)。
健康保险、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:录用员工时(5 天以内)。
健康保险被抚养人(调动)申报: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(员工)有被抚养人时(5 天以内)。
国民养老金第 3 号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:被保险人(员工)配偶为被扶养人时(5 天以内)。
此处“员工”包括董事长等法人代表。